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综〔2021〕2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十四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收支规划和2021年项目安排的意见,现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292800万元(项目代码:Z185010030001),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具体资金预算分配见附件。2021年项目资金安排时,应根据使用方向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相应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至2296099项“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省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统筹考虑本地区不同区域、人群、领域的社会公益事业需求,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细化预算编制,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分解下达资金和区域绩效目标,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达预算文件和分解后的绩效目标报财政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同时,科学合理组织项目实施,全面加强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公告制度,切实加强管理监督。
附件: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分配表
2.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财 政 部
2021年6月9日